来源: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5000元。
现有1人申请初次创业补贴和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赵振普,男,2021年6月毕业于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发电与供电专业,专科。2024年9月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并登记失业。2025年7月29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廊坊刘一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等。系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且已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同时系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租用场地100平米以下,申请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3000元。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316-55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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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