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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的公告

来源: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56号)和《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廊人社发【2025】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大城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培训机构)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评审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面向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开展评审认定,择优评定培训定点机构,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认定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对所有报名的申请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对申请对象的资质、场地、师资、设备、实施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认定,并实行动态管理。认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三、承担任务期限

  定点培训机构承担任务期限为一年(截至时间2026年12月31日)

  四、认定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办学资质。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作基础,按照人社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专(兼职)师资队伍、理论教室、实操场地、设备设施。

  (四)使用符合培训要求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所设培训职业(工种)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

  (五)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教学严谨,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的处罚记录。

  五、认定程序

  人社部门根据培训需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承担培训任务定点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4月0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手续。

  3.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到523859426@qq.com邮箱,并通知项目经理。

  4.联系电话:15930605033 ;联系人:周经理。

  5.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评审组现场评定:由综合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通过查阅现场递交资料的方式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分。

  (三)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图片审查予以评定。

  如:培训设备设施、教学场地、消防安全等办学条件的相关图片。

  (四)评估认定:由评审小组在资料图片审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机构条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公示:综合评审后,对拟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由人社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形成《大城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定点机构目录》,由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合格培训定点机构,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之签订《大城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协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对象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单位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申请对象要保证其提供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执行。

  (四)监督电话:0316-5585273。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