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2/22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的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此次共有2名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11378.03元,医疗保险补贴4988.48元,共计16366.51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5585273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