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廊坊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8/08
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廊坊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廊水〔2025〕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廊坊市城市防洪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对于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城市防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将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三、市水利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防洪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