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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4/09/03
是否超时:否
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及标准: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须经人社局认定)初次创业(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可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创业实体可以是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一次性补贴5000元。正常运营6个月后、12个月内申请,提前和逾期不符合。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年高校生提供有关学籍资料)、营业执照、就业创业电子证(须登记创业)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营业收入支出交易流水、企业实体照片)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县人社局。(主办单位:县人社局558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