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平舒镇北王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大城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2号、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侧(东至北王祥村地;南至北王祥村地;西至北王祥村地;北至永定大街)的土地;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侧(东至北王祥村地;南至北王祥村地;西至北王祥村地;北至永定大街)的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侧(东至北王祥村地;南至北王祥村地;西至北王祥村地;北至北王祥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5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1.4541公顷(耕地1.4034公顷、园地0.0154公顷、沟渠0.0275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2公顷、农村道路0.0076公顷),地上附着物为公路,属违法,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一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37.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0%,该批次缴纳社保费49.075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舒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本公告可在大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dache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臧继龙 联系电话:0316-5561330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