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城县人民政府     |    关注我们:
解放思想    务实笃行    勇于担当    奋发崛起    为建设经济强县  大美大城不懈奋斗
当前位置:首页 > 惠民惠农“一卡通”专栏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

来源: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25 字号: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惠民

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操作规范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二、主管部门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补助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残疾人员、曾荣获市级及以上劳模荣誉称号人员、烈士直系亲属中的一名人员、毕业一年内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调整)。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每个月向职业技能鉴定所提供上岗人员考勤表。

  2.审核。职业技能鉴定所根据公岗人员考勤情况,核算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技能鉴定所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对公岗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对象并告知原因。

  3.发放。经过公示无异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保卡账户。

  二、求职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二、主管部门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补助对象

  毕业学年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

  四、补助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填写求职补贴申请相关信息。携带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册,毕业生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父母烈士)证明材料,学籍证明等材料到所在院校进行补贴申请。

  2.审核。毕业生所在院校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院校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对象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3天。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对象并告知原因。

  3.发放。经过公示无异议,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三、创业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二、主管部门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补助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四、补助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向携带学生证复印件或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将拟享受补贴人员信息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发放。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