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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字号:

  为全面落实好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按照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实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规定公告如下:

  1.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规定购买补贴范围内机具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户籍为大城县户口,年满18周岁以上)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种类: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从全国补贴范围中选取的14大类42个小类156个品目确定我县补贴机具品目。按照《河北省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30号)要求,对2022年3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省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列入“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列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自走式薯类收获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必须按照“同步实施‘先用后补’,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后可提出申请补贴,待机具的作业面积达到20亩后即可兑付补贴资金。非牌证管理机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必须将出厂编号用钢印打印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钢印打印深度要能保证拓印清晰。

  3.补贴标准: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本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可登陆“河北农机化信息网”查询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

  4、补贴资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大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购机者本人(补贴对象)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个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农业农村局办理。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和核验工作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5.机具核验:按照省、市两级要求,我县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对于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到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于不实行牌证管理的小型机具要由农机监理工作人员进行核验;不能移动的安装类机具上门核验。

  6.办理时间: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优先办理2022年未补贴机具。我县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对跨年度办理补贴手续的按下年度补贴政策执行。

  7.办理地点:大城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话:5522648 5633051

  大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