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城县财政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人社[2014]38号)、《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城县财政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大人社[2021]26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孵化基地的办公室、会议室、培训室等公共面积总和不得超过200平米,房租补贴标准按实际租赁价格补贴,最高不超过1元/平米/天,物业费最高不超过5元/平米/月,水、电费合计按每个创业项目每年不超过5000元给予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大城县开拓者创业孵化器办公区域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时限为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9月05日,补贴面积200平米,共需资金38648元,其中房租31600元,电费1882元,物业费5166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6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5585260
监督举报电话:0316-5500380
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139号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