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现有1家中小微企业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中节能(大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补贴人数7人,申请补贴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申请金额为76662.09元,经审核符合(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政策要求。现申请拨付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76662.09元,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月4日-1月6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316-5500380
地址:大城县永定大街139号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