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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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备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九条。 |
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 |
不能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部门和单位,是否采取轮班制的办法,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是否给职工安排相应的补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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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
事业单位是否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是否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并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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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
对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部、审计署关于发布〈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
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 |
社会保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他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下拨;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经济效益;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使用、保管及工程预决算的情况;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和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及会计行为的合法性;定期对下级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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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 |
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否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管理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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