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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财政局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字号:

大城县财政局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项目分类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1

财政支出检查

行政政法类支出检查

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行政政法股

教科文类支出检查

教科文股

社保类支出检查

社保股

经济建设类支出检查

经济建设股

农业类支出检查

农业股

涉外类支出检查

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廊坊市市级会展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廊财外〔2014〕10号)。

国库股、债务股

2

财政收入检查

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综合治税办公室

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监督评价股

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非税收入管理股

3

资产检查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第八条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六条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股

4

会计检查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会计股

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监督评价股

5

政府采购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股

6

财政票据检查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非税收入管理股

注:该表格可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添加分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