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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城县2022年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16 字号:

  〔2022〕—32

  大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城县2022年农机深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直相关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城县2022年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大城县2022年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2022年我县农机深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利用上级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补助实施农机深松作业任务5万亩,示范带动农户自行开展深松作业4.7万亩。任务计划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机深松作业远程智能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打破土壤犁底层,加速土壤熟化进程,改善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二、资金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按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标准完成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全程托管服务组织)或农机手给予定额作业补助,并按标准安排第三方质检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和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

  (二)补助标准。2022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每亩补助30元。其中,按28.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农机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全程托管服务组织)、农机手等作业方;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按0.5元/亩的标准安排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的深松质检管理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使用质检劳务补贴和深松质检管理经费,补助资金如有剩余,可用于扩大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面积,并按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开展招标等工作。

  

  • 项目实施要求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作业周期。2022年农机深松项目计划在我县合适地块实施。深松作业严格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进行;同一地块一年内不能进行深松深耕两种作业,上一年度实施深松作业的地块第二年可以实施深耕作业。上一年度实施深耕作业的地块如三年之内未实施过深松作业的第二年可以实施深松作业。

  (二)确定质量标准和判定准则。农机深松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度不低于30厘米,相邻两铲间距不大于70厘米。农机深松作业兑付补助资金的面积为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的深松深度合格率大于等于85%时,判定该地块农机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地块时,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的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三)明确深松机具和监测终端要求。一是作业机具。实施农机深松的作业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二是作业动力。作业动力必须满足深松作业需求,深松作业动力应为120马力(120马力的必须为四驱)及以上。鼓励优先使用大马力、高效率拖拉机实施深松作业。三是智能监测终端所有享受农机深松作业补助的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智能监测终端。农机深松监测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必须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选型推荐产品中筛选,并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进行安装调试;农机深松智能监测终端必须支持4G通讯并按河北省明确的“同一地块”定义进行作业地块的监测和统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为杜绝出现重复作业,我县统一使用一个智能监测平台。严禁修改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深松机当年自标定之日起累计作业面积超过规定亩数(非偏柱凿式深松机800亩,偏柱式深松机和浅翻深松机3000亩,铧式犁2000亩)时,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智能监测终端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四)确定作业主体和明确主体要求。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公开遴选、专家论证的方式择优确定作业主体,以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具会议纪要。作业主体应为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开展业务的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全程托管服务组织,作业主体为农机合作社或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其名下必须具备至少3台1804(含)以上四驱大马力拖拉机,车辆保险等手续齐全,并具有配套的3套以上深松机具。要优先满足国家和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承担农机深松任务。对获得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等先进称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可作为遴选优先对象予以考虑。农机深松作业主体不得将深松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承担农机深松作业的合作社必须是依法成立、规范运作的合作社,不得为“空壳社”和“挂牌社”。凡是作业过程中发现农机手存在主观造假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其严厉处罚,将作弊机手全部农机深松作业面积清零,取消其参加农机深松作业的资格,并将作弊机手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国家补助的农机作业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

  (五)明确作业质检方式和工作要求。质检方式由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有质检资格、质检信誉好、工作认真负责、质检经验丰富、公平公正开展质检工作的第三方进行农机深松质检。第三方质检公司由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择优确定,并以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具会议纪要。委托第三方开展深松质检,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质检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质检,实时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切实做好质检工作档案。第三方须到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鼓励使用先进、高效、可靠的农机深松深耕质检远程监管系统开展质检。严禁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农机深松第三方质检工作。同时,对第三方质检做出如下要求:一是做到“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具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二是抽查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三是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四是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实地质检时,持证质检人员要与被检地块的作业机手、农户或合作社负责人合录质检工作视频,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具体位置、作业面积、质检结果等,要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五是质检过程中,3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六是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每份质检报告后边附上一份质检承诺书。七是违规处罚。凡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方,省、市、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将严厉追责,直至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河北省内从事农机深松深耕质检工作的资格,并通报全省。

  (六)组织实施农机深松作业。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要按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等作业方和质检第三方,与作业方签订作业协议,明确作业标准、补助标准、作业区域、相关责任等,与第三方签订质检协议,明确质检要求、补助标准、质检责任等。二是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利用作业开始前一个月的时间,认真有序组织并负责全程现场监管农机深松作业机具的核查调整和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确保作业机具合格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三是深松机具核查和终端设备检修调试过程中,作业方、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第三方等四方人员必须全部在场,各负其责。深松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负责。深松作业机具的安装调整由作业方负责,作业方先将机具调整到作业状态后再进行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深度传感器和机具识别器要以焊接的方式安装固定在机具上并做明显的标识。作业时摄像头必须对准深松作业机具并定时传送作业照片。深松机各深松铲标定调试完成后打好铅封或做好固定标识。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和随意拆卸深松铲视为主观造假行为。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通过人工检测核查智能监测数据,确保智能监测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智能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试作业完成后,四方人员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合影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审核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

  作业期间,作业方要及时核查农机手每天的深松作业情况,农机手要随时观察监测终端显示屏数据并及时通过手机APP查询作业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终端设备服务商进行检修。

  (七)县级监督检查。农机深松作业期间或作业结束后,

  第三方要按照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质检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农机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按照不低于作业任务3%的比例,对作业方的作业实施情况和第三方的质检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表(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明确时间、地点、检测人员、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监督检查方案报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农机深松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通过部门公示栏、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再向县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

  (八)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作业方、第三方。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条件的,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推动的工作格局。各镇实行镇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协同农业农村局做好本镇深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宣传。各镇5000亩的深松任务,4700亩的示范带动任务,要本着“成方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落实到具体村街,负责督促项目村街把项目区的秸秆清理干净,并协调项目村街与农机合作社对接,以便农机合作社及时进村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深松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项目操作程序,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强化第三方质检竞争机制,综合考量第三方质检水平、质检能力、质检信誉等因素,实行优胜劣汰,确保质检效能提升。完善深松作业监管机制,采取专项督导、不定期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作业质量检查,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三)强化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农机深松监测平台、终端设备以及手机APP的使用与注意事项、农机深松作业标准及测量方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终端设备服务商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设备安装、调试、检修水平,切实做好智能监测平台的维护和终端设备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第三方质检公司要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质检政策及技能培训,确保质检效率。

  (四)抓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举办现场演示观摩会,加大对农机深松技术的宣传推介,提高农民群众作业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动公开农机深松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确保农机深松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五)严格监督检查。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文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