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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2015年度政府决算报告

来源:大城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08 字号:

  大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城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6年9月23日大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大城县财政局局长 杜增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议作关于大城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是全县财政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产业高地、经济强县、文化名城、绿色家园”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预算法,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持续保障民生改善,圆满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2月,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县全部财政收入计划为1056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66700万元,当年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4388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3404万元、上级下达专款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50984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收入结构变化、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回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等因素影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2968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165251万元、收回以前年度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安排支出651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932万元、上级专款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0984万元)。预算调整后,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上年结转列入、收入结构变化等因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达到258071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072万元、上级专款等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支出7270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93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3358万元);另外,2015年上级下达置换债券收入19852万元,偿还以前年度政府债务19852万元。

  2015年我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5691万元,占预算的100.09%,比上年增长12.1%,增速居全市第六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728万元,占预算的100.04%,比上年增长10.06%,增速居全市第九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71万元,占支出指标的95.6%,比上年增支42.6%;置换债券支出1985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900万元。各项重点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县民生支出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

  按照上述收入情况和当年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269479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70万元,减去结转下年的专款支出等6078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12万元,当年净结余381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638万元(包括:当年收入安排支出33801万元、上级专款支出479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043万元)。

  按照上述收入情况和当年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59842万元(含当年收入37994万元、上级专款5038万元、上年结转16810万元),减去基金预算支出49638万元,减去基金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6560万元,减去结转下年的专款支出等364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都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2739万元,占预算的97%,当年实际支出54144万元。根据各项基金收支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动用历年结余2988万元,其他社保基金年末新增结余1583万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1、上级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总计131354万元。 其中:

  (1)返还性收入5758万元,包括:增值税返还收入3766万元、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9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301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89270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74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4448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31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951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41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02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429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531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859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92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41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49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50万元、结算补助-232万元(其中:收回2013年和201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05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36326万元。

  2、2015年上级对我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计5038万元。其中:

  (1)专款补助4956万元,包括:城乡社区事务4269万元、彩票公益金687万元;

  (2)设区市补助直管县82万元。

  (六)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78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6932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19852万元,分别报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和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县本级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6784万元。2015年偿还一般债券本金1900万元,县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33184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另就以下几项内容予以说明:

  一是关于结转资金使用。201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3358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18035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3万元。2014年县级政府性基金结转16810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1104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767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万元。

  二是关于预备费使用。2015年县级安排预备费1000万元,当年没有支出,年终结余1000万元,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关于资金结余。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2809万元,弥补以前年度赤字38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7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12万元(包括:按规定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万元,收回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指标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3万元,收回2014年部门结余资金和作废2015年预算指标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69万元)。

  四是关于超收收入。2015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28万元,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级政府性基金净短收13511万元,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体育彩票公益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污水处理费及其他政府性基金等六项基金超收71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306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四项基金短收14229万元,相应调减项目支出。

  五是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4年以前没设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超收收入补充12470万元,按规定统筹政府性基金补充392万元,2015年决算批复新增财力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万元,2015年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额12912万元,安排今年年初预算动用7862万元后剩余5050万元,2016年7月份调整预算动用1585万元目前剩余3465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全县各级各部门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收节支保平衡,集中财力保重点,推动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狠抓收入,财政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一是关注政策变化,加强收入调度。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认真梳理中央、省最新出台的财税政策,分析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对财政收入进度继续实行“五日一报、一日一报”制度,实时监控财政收入动态,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因素,及时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调度,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对策,完善征管措施,保证达到目标进度要求;二是强化综合治税,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收集和共享涉税信息,加大信息分析比对力度,在加强个体和专业市场税收管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源头控税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以电控税、以票控税、以地控税等专项治理途径,切实堵塞税收漏洞,有效增加税收收入;三是开辟财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扩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覆盖面,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财物等收入征缴力度,清理非税收入征缴死角。强化财政票据源头控管作用,严格票据领用与核销,抓好“以票管收”,做到应缴尽缴。同时,重点抓住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变现、委托开垦费等立竿见影的收入,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二)优化支出,财政支出管理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强化预算部门支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财政支出进度的督导、调度,出台了《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预算支出执行约谈、通报、考核机制,确保了财政支出达到进度要求;二是认真做好节支增效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从严加强支出管理,强化支出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加大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的科学管控,严格标准,加强审核,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146万元,同比减支1096万元,下降33.81%;三是发挥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职能,节支成效明显。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81个,采购预算金额47773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648万元,资金节约率5.5%。加强投资评审功能建设,在评审业务不断扩面提质的基础上,创新实施审管分离工作机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造价中介机构参与项目评审。全年累计评审项目254个,预算金额39656万元,审减金额7584万元,审减率19.12%。

  (三)力促发展,财政支撑作用实现新提升。一是积极做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工作。2015年共申报项目36个,资金额度超过1.2亿元;二是盘活资金促增长。依法依规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收回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20793万元,除消化以前年度挂账外,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为全县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动力支持;三是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营改增”税制改革和税收优惠政策,全县共有283户纳税人受益,减轻企业税负250万元;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投入资金260万元用于“互联网+大城”建设,携手腾讯大燕网,启动“互联网+产业、+政务、+民生”建设,并荣获“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奖;五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债券申报工作。2015年向省财政厅争取新增债券两批共计6932万元,置换债券三批共计19852万元,缓解了我县财政资金紧张状况。

  (四)保障民生,民生改善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38789万元,增长57.4%,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3350万元,拨付农机具购置补助资金1000万元,落实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1855万元;二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全县教育支出59236万元,增长45%,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拨付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533万元,发放农村中小学生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116万元。拨付14067万元,用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三是加大卫生事业和社保资金投入。医疗卫生支出29521万元,增长13.6%,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848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健康发展,将廊坊市人民医院、廊坊市中医院等7所廊坊市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即时结算范围,积极推行大病保险,进一步缓解了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0万元,增长81.5%,拨付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6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5241万元、五保资金226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658万元;四是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年初安排经费7900万元用于2015年我县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强力实施控煤、抑尘、限车、治污、治烟五大工程。其中: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00万元用于黄标车治理和燃煤锅炉改造及清洁煤价格补贴,落实资金980万元支持我县砖窑拆除工作,落实资金360.6万元用于发放居民壁挂燃气炉补贴;五是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2015年对32个重点村实施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对69个村实施了“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共申请上级奖补资金1471万元,县级配套200万元;六是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问题。2015年,为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问题,政府投入资金6427万元,购买公共租赁住房274套;政府投入资金628.5万元,对农村440户危房进行了改造。

  (五)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教育系统和所有乡镇开立了零余额账户,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做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二是完成了与养老保险改革配套的工资制度改革。财政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分析,强化财力保障措施,确保了工资改革政策按时足额兑现。此次调资从2014年10月份起执行,全县共涉及1.5万多人,财政增支2亿多元;三是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单位进行改革前后数据对比测算,汇总分析,并将测算结果上报上级政府,为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按步骤全面启动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预算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总结财政执行效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预算运行与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面临不少困难。一是对当前大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够到位,抢抓机遇促发展的紧迫感还不够强,一些改革推进速度不够快,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源基础依然薄弱,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困难。传统行业转型艰难,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收益,缺乏较大财源企业支撑,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收入中上划收入占比较大;三是财政资金调度压力较大。当前国家改革政策频出,减税降费的同时,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各项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对于我县这种“吃饭型”财政来讲,收支矛盾更加尖锐;四是财政监管需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财政体制尚不够健全,财政管理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预算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财力统筹水平。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在预算编制中全面实行绩效预算编制模式,建立“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规范的部门绩效预算管理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收入管理,认真做好“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的监控分析、协调调度,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行财政收入进度“五日一报、一日一报”制度,定期召开财税分析会,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调度,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税收征管服务水平;严格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强化预算执行的分析监控,对支出进度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动态监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着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格落实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额度,减轻我县存量债务压力,依法妥善处理或有债务,降低风险水平;逐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清理,通过审计机关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其各次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开拓创新,奋发作为,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产业高地、经济强县、文化名城、绿色家园”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