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现有申请人创业补贴1人,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高浩田,男,身份证号:13102519****093033,2021年6月毕业于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21年05月18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大城县留各庄镇完城村经营廊坊奕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纸制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等,经初步认定已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初次创业补贴申领政策要求。现申请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12月01日-12月03日)。
监督举报电话:5585260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