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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来源:大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字号:

单位(盖章):大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务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 负责法制、规划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城管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规股、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规划执法队、大气污染执法队。
副局长 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创城、市政设施监察、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股、市容执法队、红木文化产业园综合执法队、市政执法队、平舒执法队。
市容管理股 股长 负责市容管理政策调研和制定市容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意见;负责编制城市市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协调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主任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负责制定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信息数据库的定期更新;综合协调县有关部门(单位)之间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对城市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认定,指导协调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红木文化产业园综合执法队 队长 在大城县红木文化产业园区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执法队 队长 行使城区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市容执法队 队长 市容执法队下设一队、二队、三队、四队。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执法队 队长 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气污染执法队 队长 行使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车辆未采取密闭或其他防护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平舒执法队 队长 在县城规划区内,经县政府责成后,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负责对小街小巷内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