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管控,有效维护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2月8日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调度会议要求,自2月9日起,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大气办统筹协调,县公安局与各镇区牵头,会同县应急局、生态局、城管局等部门,成立13个联合巡查检查组,对城区及12个镇区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持续巡查检查。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梁中普深入里坦镇、臧屯镇、权村镇、留各庄镇派出所,亲自指导调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检查行动。副县长李文凯参加城区检查组行动,并要求检查组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检查执法,注意交通安全,推进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各巡查组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2月9日,共出动宣传车28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收到群众主动上缴烟花爆竹75箱。
三是严格巡查执法。工作中,各检查组深入各村街,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门店、原销售点、个人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人员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月9日,共出动人员160人次,车辆62辆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起,处罚3人,罚款600元,收缴烟花爆竹18箱。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梁中普指导调度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