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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大城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05 字号:

  为有效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省、市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城县多措并举,强力攻坚,开展全县范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强力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各镇区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强化宣传,严格巡查,夯实责任,推进禁燃禁放专项行动落实。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印发了《大城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泛转发,并在村街显要位置张贴。同时,各镇区、公安局配合,利用村街广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微信转发、短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与村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承诺遵守县内规定,自觉做好禁放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1100余辆次,悬挂横幅1400余条,张贴公告800余条,入户发放明白纸25000余张,签订承诺书394份,全民禁燃禁放氛围日益浓厚。

       三、拉网巡查,严格执法。在做好县内鞭炮库存清零及经营许可证收回工作的基础上,由各镇区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拉网式巡查管控,对违法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执法车辆1400辆次,巡查点位5500余个,未发现私自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建章立制,长效保持。下一步,大城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建立常态化巡查队伍,持续不间断开展巡查管控行动,发现问题严格执法,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