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字号: 大 中 小
当事人如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城县人民政府或大城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大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