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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定申请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13 字号:

  为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现有1家中小微企业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大城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申请补贴人数5人,申请补贴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申请金额为12648.93元,经审核符合(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政策要求。现拟拨付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2648.93元,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01月12日-01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5500380

    附:大城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20201231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