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18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大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大气办通知要求,我县于2020年11月18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于预警解除后1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县大气办。
大城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