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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

来源: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20〕1号)、《关于印发2020年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廊双随机办[2020] 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各部门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全县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三)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各科室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涉及内容为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燃气企业资质及运营管理情况、违规预售商品房及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建设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督导和年检结果挂钩。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住建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及局属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大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