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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城县2020—2021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实行价格联动的通知

来源: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11/13 字号:

大城县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依据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冬季期间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进行上浮,大城县天然气采购价格平均上浮幅度39%。为合理疏导上游价格上涨压力,保障我县冬季取暖期间天然气供应,按照大城县物价局(2018)43号文件方案,经研究决定,大城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2020年11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间进行季节价格联动,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调整方案如下:
1、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元/立方米联动上调为3.5元/立方米。
2、2021年4月1日—10月31日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将根据城镇燃气企业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的《2021—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再行确定。

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