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按照《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冀交运〔2020〕364号)、《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廊交〔2020〕272号)、《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的通告》(廊交〔2020〕295号)和《大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特制订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并通告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大城县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并在2020年4月27日后经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回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1.未被相关部门和机关查封、扣押、盗抢、抵押、质押的车辆;
2.具备淘汰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拆解报废,且非因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的车辆;
4.经廊坊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车辆;
5.取得我县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的车辆;
6.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需交回《道路运输证》原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2.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4.在2020年5月8日后转籍到我县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5.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三、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县淘汰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并按我市淘汰车辆补贴标准足额安排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车辆提前报废淘汰。中央奖补资金,待其政策明确后按规定执行。
1.重型营运载货汽车(含牵引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每辆补贴4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5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6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7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8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9000元。
2.中型营运载货汽车(含牵引车)
注册登记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的,每辆补贴3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4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5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6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7000元。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每辆补贴8000元。
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按车型种类、使用年限、淘汰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原则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淘汰车辆按补贴标准发放; 2021年1月1日之后淘汰的车辆不予补贴。
四、申请奖补资金所需材料
1.《大城县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与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补贴办理时间和地点
我县报废车辆申领财政补贴实行“一站式”联合办公。
地 址:大城县廊大路3号 运输管理站三楼
联系电话:0316-5586400
补贴资金发放时间: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发放形式:发放至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
0316-5586400
(二)车辆回收企业
1. 廊坊市天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大厂县夏垫镇102国道南侧
联系电话:0316-8861219
2.河北福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燕郊高新区留山大街九号
联系电话:0316-3095991
3.廊坊复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胜芳镇中口村霸杨路北侧
联系电话:0316-2907188
附件:1.大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机动车报废淘汰及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大城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车主信息 |
车主姓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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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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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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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本人办理□委托办理 |
是否附委托书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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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身份 证号 |
经办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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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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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信息 |
车牌号码 |
冀R |
车辆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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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型号 |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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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厂 日期 |
注册登记 日期 |
报废回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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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号且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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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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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销证明号 且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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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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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号 且是否已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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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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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类别 |
□中型 □重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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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总质量(千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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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小写: 元 大写: 万 千 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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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机动车排放标准符合淘汰范围。 (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发改部门意见: 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合格有效。 (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公安交管部门意见: 机动车注销证明合格有效。 (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交通部门意见: 车辆符合补贴条件,申报材料齐全,补贴金额符合当地标准。 (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意见: 符合补贴资金领取条件,同意按补贴标准拨付资金。 (专用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兹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依照《大城县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之规定,代为办理车号为冀R 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3
机动车报废淘汰及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绿皮本)、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将报废车辆、车辆号牌交到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手续,核对车辆识别代号(大架号)、发动机号并使用公安交管部门专用拓印纸对其拓印,现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二步: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公安交管部门,邀请监销民警验车、监销。公安交管部门按规定完成工作流程后,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当日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等材料提交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合格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相关证明材料返还给机动车所有人。
第三步:车辆拥有《道路运输证》的,机动车所有人还需持注销申请书、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到车籍所在地运管站或行政审批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并开具《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即来即办。
第四步:机动车所有人持申领补贴资金所要求的材料到大城县运输管理站淘汰车辆奖补资金申领窗口办理申领手续。(运管站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