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冀教督委【2018】2号)及《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分年度规划(2018-2021)》(冀教督办[2018]10号),河北省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检查组将于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对我县进行实地评价检查。评价检查内容包括: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校长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与质量等6个方面。评价检查的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6-5513006
特此公告。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