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文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现有申请人创业补贴1人,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人:赵纯加,女,身份证号:1310251992****002X,2015年7月毕业于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2019年8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在大城县慧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大城县津保路纯加工艺品销售部,主要经营工艺品销售,初步认定已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初次创业补贴申领政策要求。现拟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5585260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