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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

来源:大城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7/24 字号:

序号 责任事项主体 地方责任编码 责任事项内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追责情形 备注
1 交通运输局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 大办字〔2019〕39号
2 交通运输局 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 大办字〔2019〕39号
3 交通运输局 优化县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大办字〔2019〕39号
4 交通运输局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大办字〔2019〕39号
5 交通运输局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大办字〔2019〕39号
6 交通运输局 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大办字〔2019〕39号
7 交通运输局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大办字〔2019〕39号
8 交通运输局 执行地方性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统筹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9 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10 交通运输局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11 交通运输局 执行全县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参与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 大办字〔2019〕39号
12 交通运输局 遵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行业规划。 大办字〔2019〕39号
13 交通运输局 参与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管理办法。 大办字〔2019〕39号
14 交通运输局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大办字〔2019〕39号
15 交通运输局 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大办字〔2019〕39号
16 交通运输局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大办字〔2019〕39号
17 交通运输局 组织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大办字〔2019〕39号
18 交通运输局 承担全县公路市场监管责任,落实公路有关制度、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大办字〔2019〕39号
19 交通运输局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大办字〔2019〕39号
20 交通运输局 负责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21 交通运输局 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22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 大办字〔2019〕39号
23 交通运输局 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大办字〔2019〕39号
24 交通运输局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25 交通运输局 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26 交通运输局 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大办字〔2019〕39号
27 交通运输局 负责提出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大办字〔2019〕39号
28 交通运输局 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大办字〔2019〕39号
29 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大办字〔2019〕39号
30 交通运输局 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31 交通运输局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大办字〔2019〕39号
32 交通运输局 代表县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大办字〔2019〕39号
33 交通运输局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大办字〔2019〕39号
34 交通运输局 落实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大办字〔2019〕39号
35 交通运输局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大办字〔2019〕39号
36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大办字〔2019〕39号
37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大办字〔2019〕39号
38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公路、物流等有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大办字〔2019〕39号
39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大办字〔2019〕39号
40 交通运输局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大办字〔2019〕39号
41 交通运输局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大办字〔2019〕39号
42 交通运输局 负责县内高速公路及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43 交通运输局 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44 交通运输局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大办字〔2019〕39号
45 交通运输局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大办字〔2019〕39号
46 交通运输局 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大办字〔2019〕39号
47 交通运输局 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大办字〔2019〕39号
48 交通运输局 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49 交通运输局 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大办字〔2019〕39号
50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大办字〔2019〕39号
51 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县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大办字〔2019〕39号
52 交通运输局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办字〔201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