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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公安局关于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大城交警   发布时间:2020/07/14 字号:

大城县公安局
关于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按照《大城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第三季度臭氧污染治理攻坚强化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城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7月14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实施与北京市同步的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每天7:00-20: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日的星期六、星期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大城县城区内除津保路城区段、105国道(廊泊路)城区段、北关桥至中源路以外的所有道路。

三、限行措施

对中型以下客车、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具体车牌尾号分组及轮换规则与北京市同步一致,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

本轮限行尾号如下:

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机动车

(ー)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及中、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以及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邮政快递、中型及以上货车、专项作业车等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

(四)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其他经批准的应急车辆。

五、限行处罚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六、如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变化或其它原因限行交通措施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大城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4日

说明:由于接到上级本次限行通知时间较晚,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本次限行从2020年7月15日0时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