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中共大城县委办公室、大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城县乡镇改革事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0〕6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下放乡镇行使的审批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公告如下:
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民宗局等24个部门的170项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各镇行使。事权下放部门要加强对各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事权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