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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关于实行村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来源:大城发布   发布时间:2020/02/06 字号:

  大城县关于实行村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6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村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出行。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外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除外)每两天指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一次采购生活物资。外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超市、农贸市场、医院、宾馆、药店等公共场所不允许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二、严格落实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对全县所有村街、居民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所有出入口(含全部车辆出入口)所有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进出;非该村街、居民小区的外来车辆、人员不准进入,本村街、居民小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车上全体人员,严格落实凭身份证出入制度。

  三、严格落实离大城报备制度。确需去大城以外的人员,要提前报告,并履行相关的报备手续,经村街(社区)上报镇(区)或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时,要先如实报告在外轨迹,经核实且无发热等症状,经村街(社区)、单位同意后方可返回,返回后要居家隔离14天。

  四、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各类喜事、庆典、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一律停办或延期;丧事一律从简,不得集中用餐、密切聚集,并需提前通过所在村街(社区)向镇(区)或单位报备。

  五、严格全面摸排大城在外人员,并由本镇(区)村街、社区和相关单位负责电话通知,一级响应机制解除前原则上不得返回;允许复岗复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经批准返回后,由所在单位指定地点或居家隔离14天,无症状方可上班。

  六、各村街(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村街(社区)人员的外出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

  七、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发挥好带头作用,同时管好自己家属、亲戚,并主动做好朋友、邻里的工作,除上述允许外出的工作、生活需要外,坚持做到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八、严格执法执纪。对拒绝接受检查,拒不听从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从严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送人大、政协依规处理。

  九、负责包联村街、居民小区的党员干部和部门下沉人员,尤其是各卡点、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履职,落实防疫规范,严格管控到位;对于不落实管控要求,出现脱岗、缺岗、空岗和履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大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