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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师松旭 提问时间:2019-12-22

标题:劳动申诉

我于2019年3月1日入职廊坊金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月薪为3000元/月,自2019年5月改为3600元/月,于2019年11月26日因公司人员变动,被迫离职。在此期间,金诺公司未曾与我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且辞退我的时候,也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我。根据以上两项,我要求经济补偿金3万元。

反 馈

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9/12/25 是否超时:

臧屯镇与人社局工作人员联合对留言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廊坊金诺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全额支付拖欠留言人的工资5332元,留言人表示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等其他申诉主张。(主办单位:臧屯镇、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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