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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气象局2019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002)

来源:大城县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9/11/22 字号: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大城县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城双抽办【2019】03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00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13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抽查对象范围为大城县域内的所有加油站。

  三、抽查事项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1、防雷安全隐患排查;2、防雷资质有效期;3、有无违反雷电灾害防御相关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

  (二)抽查比例:20%。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负责人。

  (二)各科室应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执法人员要与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沟通,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执法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四)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结合前期梳理情况,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分局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执法人员要认真按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反馈。执法人员要积极发现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附件:“双随机”抽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