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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邵芹 提问时间:2019/10/11

标题:申请开具单位证明

本人想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申请原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被领导拒绝。特此申请。

反 馈

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9/10/15 是否超时:

 经查,留言人反映学校拒绝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一事属实,2015年1月,留言人在我县事业单位首轮岗位聘用时,被县一中聘为专技十二级岗位,2018年第三轮聘用时被聘为专技十一级岗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作为被聘用对象的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在留言人未解除聘用关系之前,尚属于县一中管理的工作人员,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拒绝提供同意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证明,符合聘用政策和聘用合同规定。(主办单位: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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