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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散乱污”企业有奖举报的公告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2 字号: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防“散乱污”企业滋生反弹,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散乱污”企业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的“散乱污”企业。如:无合法手续、无治污排污设施、污染严重、规模较小、位置隐蔽、生产设备易转移的“散乱污”加工摊点等。
2.关停取缔后,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偷排偷放的“散乱污”企业。
二、奖励办法
1.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举报者500-1000元现金,以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奖励给举报人。
2.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两人及两人以上对同一企业污染问题联合举报的,按一件举报对待,由联合举报者代表领取奖励。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如实提供被举报“散乱污”企业的具体名称、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点)、违法行为等,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责任。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受理电话:5563827(24小时)
2.微信举报。操作流程:搜索公众号“大美大城”——添加关注——点击“民生中心”——点击“谏言举报”——点击“我要举报”,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3.电子邮箱举报。邮箱地址:XF5563827@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