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18】21号)和《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城县财政局关于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人社【2014】38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局拟申请的入驻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共计254.7千元,其中房租230.786千元、物业费16.264千元、电费7.65千元进行公示,补贴时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是2019年7月2日到2019年7月6日.
附:《入驻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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