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06/26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区)财政所、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发展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