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06/26 字号: 大 中 小
各镇(区)财政所、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大城县财政局 大城县发展改革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