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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城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2/03 字号:

  大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城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19日大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大城县财政局局长 李泽纯

  各位代表: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大城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乡两级政府及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经营大城”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产业振兴、环境治理、协同发展、统筹城乡等方面,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经大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部财政预算收入14.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6亿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1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21.77亿元。

  2018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同比增长2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5.57亿元,比上年增加1.75亿元,同比增长45.7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5.7%,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2.5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23.33亿元)增加9.17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本级财力支出20.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上年结转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4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8.7%;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亿元。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1亿元,加上中央、省、市各项补助收入6.82亿元,上级专项专款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13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及再融资债券收入2.3亿元,上年滚存结余0.85亿元,调入资金7.3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1亿元,收入合计41.01亿元。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2亿元,政府偿还债券支出0.5亿元,支出合计33.3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68亿元,结转下年0.5亿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大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县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66亿元,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收,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8.49亿元,支出调整为8.49亿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1%(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9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66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15亿元,收入合计7.05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7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支出2.8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64亿元,债务发行及付息支出0.0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14亿元),上级专款及上年结转支出0.18亿元,支出合计6.8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1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都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3.9亿元,占预算的113.2%;总支出完成2.88亿元,占预算的94.1%。根据相关法规,社保基金相互独立,不能调剂使用,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基金收支结余1.0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11亿元。分险种说明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亿元,占预算的115.5%,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26亿元、利息收入0.08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9亿元、其他收入6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5.1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完成1.03亿元,占预算104.4%。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0.99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1万元、丧葬抚恤支出186万元、转移支付支出9.4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结余为0.5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52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6亿元,占预算的111%。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2.32亿元、利息收入5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1万元。

  2018年基本养老金预算支出完成1.85亿元,占预算89.5%。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85亿元。

  2018年预算收支结余为0.5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0.59亿元。

  (五)围绕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全县各级各部门顽强拼搏、攻坚克难,增收节支保平衡,集中财力保重点,推动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1、狠抓收入征管,全力做大财力“蛋糕”。2018年,全县财政事业发展实现了量质双提升。全县财政收入增速居全市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登上10亿元台阶,增速居全市第2位。一是建立完善财税及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财税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积极开展了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强化税源分类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征管的全程动态监控。二是坚持“抓大、控中、管小”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完善征管机制,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为着力点,加强对各类潜在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扩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覆盖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改善发展环境,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投入科学技术专项资金0.19亿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1+4+N”科技创新政策等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均实现新突破。二是做优发展环境。落实招商引资资金1300万元,充分保障了招商平台建设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全县经济发展后劲。三是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开展营改增工作,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8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8亿元,争取新增一般债券1.8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0.5亿元,有效的缓解了我县财政资金紧张状况。

  3、调优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入。2018年,全县民生支出实现26.9亿元,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6%,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体现。一是积极开展扶贫攻坚。筹措落实扶贫资金767.85万元,全面实施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制定了《大城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实施细则》等文件,认真履行扶贫资金“四联签”制度,在及时公开公示各类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对扶贫个人及项目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县教育支出实现8.45亿元,同比增长22.5%。保障实施了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等方面工作。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县医疗卫生支出实现3.5亿元,增加0.2%。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四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亿元,同比增长12.2%。按时完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类保险扩面工作既定任务。五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资金6738万元,惠及农户8万多户。六是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整治工作。投入生态环境类资金55309万元,用于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气代煤”工程等方面,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七是支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通过预算调整追加扫黑除恶资金120万元,为顺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供了财力保障。

  4、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建立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财力统筹水平。二是深化绩效预算改革,以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对标活动为契机,全面规范预算管理,真正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使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真正落地。三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批复部门预算时,督促全县所有部门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涉密信息除外),针对省、市预算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复查,确保了预算公开工作整改到位,切实提高了预算公开质量。四是在全县各单位全面推开会计集中核算平台,为各预算单位进行了系统初始信息维护、系统管理权限分配和个性化调试,先后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平台应用工作进行了两次大型培训,保障了系统的平稳运行。五是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河北大城县气雾剂产业园、大城县红木文化新区、大城县集中供热工程3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信息平台,计划投资总额达到132.09亿元,为城市建设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

  5、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2018年,按照省、市、县“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活动要求,对2016年以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查处并整改各类新问题26件,追回资金160.5万元,有效的规范了工作程序,严肃了财经纪律。二是严控“三公”经费。建立预算源头控制、完善支出制度、确保经费下降的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978万元,同比减支410万元,减少29.54%。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监管,继续实施了审管分离工作机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评审,2018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92个,涉及市政、环保、水利、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评审资金7.66亿元,审减金额0.8286亿元,审减率10.82%;政府采购效率、规模不断提高,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446个,采购预算资金4.0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213亿元,资金节约率5.3%。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总结2018年财政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2018年财政收入增长总体保持平稳,但主要依靠一次性入库因素拉动。二是预算刚性约束仍需强化,财政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大额资金追加、项目资金管理有待规范,需进一步严控预算追加,切实提升预算执行力。三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效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关注,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与调控作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协同发展、转型升级、改革创新、生态支撑、民生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改革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强化支出规划约束,理顺预算管理权限,完善预算管理链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二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政策要求,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方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着力推进预算公开。三是积极稳妥。落实国务院关于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工作要求,遵循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各种因素影响。四是突出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着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着重支持民生、保重点、稳增长、促改革等各项政策落实。同时,坚持节约,严控机关运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五是绩效导向。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部门事业发展所需支出根据绩效高低,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安排顺序,健全预算绩效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

  按照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原则,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发展形势,综合分析各种政策性减收因素,2019年我县全部财政收入安排19.04亿元,比去年增长13.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21亿元,比去年增长12%。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计算,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6亿元(包括: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1亿元、上级税收返还0.6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7亿元、调入资金0.98亿元),上级下达专项专款收入6.3亿元,全县可用财力为31.46亿元。

  2、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级安排31.46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3.7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7亿元,上级下达专项专款安排支出6.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5.3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01亿元、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3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0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02亿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5.25亿元。上级提前下达2019年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0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1.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01亿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都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保险(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改革,因此未在2019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编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2019年预算总收入4.75亿元,比上年增长37.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2019年预算总支出3.36亿元,比上年增长9.9%,2019年预算收支结余1.3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88亿元。分险种说明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其中:个人缴费收入0.26亿元、利息收入190.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2亿元、转移收入4.6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14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14.3万元、丧葬抚恤支出151.2万元、转移支出11.1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结余0.3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8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6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3.15亿元、利息收入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算安排较2018年预算增长幅度较高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清算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在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费差额。

  2019年基本养老金预算支出2.18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18亿元。

  2019年预算收支结余为1.0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08亿元。

  (五)全县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园区开发和招商引资资金安排7660万元

  为加快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安排资金7660万元用于招商中心运转、招商宣传推介及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深圳大街和武汉北路、广州大街、温州大街建设,同时为园区储备项目用地,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准备充足资金,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

  2、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资金安排1341万元

  安排资金1218万元,重点用于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机制、体制,激励企业自觉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增强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和能力,推动企业走创新型发展道路;安排资金123万元,用于信星商度孵化器、博士后高新技术研究院两个创业项目实施。

  3、加大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投入,安排3.78亿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城乡绿化、实施植树造林

  大气污染治理安排资金9536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实施空气治理各项措施,支持煤改气工程;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河道整治;支持污水处理设施改造与运行维护等。

  土地综合整治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开展“净土行动”,加快实施废弃砖瓦窑厂复垦利用,盘活土地资源。

  城乡绿化美化安排资金3248万元,集中开展干线公路绿色廊道建设攻坚,高标准打造廊沧高速绿色廊道,实现高速两侧绿化闭合。

  植树造林奖补资金安排1亿元,积极鼓励大户植树造林,激发造林热情,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要求。

  4、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资金安排3.47亿元

  改善交通环境安排资金8172万元,用于陈大线绿化及农村道路养护。

  美丽乡村建设等安排资金105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公共安全安排资金90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城市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启动实施乡镇消防站建设工程、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改造工程、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等,提升物防和技防水平。

  城乡环境整治安排资金9847万元,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更加精细化地实施城区环卫保洁,让城区变得干净整洁,让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提升。

  农村土地确权和基层政权建设安排资金667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离任村干部补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5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生活安排资金1.95亿元

  民政优抚安排资金7000万元,用于义务兵家庭优抚、参战涉核人员补贴、退伍安置等,全力支持双拥工作开展。

  社会救助安排资金1658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等。

  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安排资金80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着力推进扶贫帮困工作开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排资金2765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农村危房的改造补助。

  6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安排8.39亿元

  教育安排资金2.22亿元,主要用于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教育软实力提升等。

  文化体育事业安排资金1100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书画展及文艺汇演等文化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倡导全民健身等,进一步丰富群众文体娱乐生活。

  医疗卫生安排资金6.06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加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等。

  (六)2019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稳中求进,不断创新,增收节支,为将大城建设成为“活力之城、实力之城、美丽之城、幸福之城、和谐之城”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1、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强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强化税源管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强化对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和组织调度,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拓宽非税收入收缴方式,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扩大集中收缴改革范围,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优化征缴流程,提升征缴效率,做到应缴尽缴。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提前谋划机制,切实把预算编制到具体的项目和可执行的程度。扎实做好年度重点预算项目跟踪督导工作,分期、分节点督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推动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保障财政支出进度。建立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机制,按月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把大城县建设的更具实力、更加美丽。一是着力夯实财源建设基础。加大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工业升级改造、招商引资、园区发展、科技重大项目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项目实施,促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打造经济发展新支撑。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支持对接京津。在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利于我县协同发展的财税政策,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切实推动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财税部门优势,协助相关部门谋划、筛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现有财源,激活新兴财源。三是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稳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保障房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筛选试点项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措施,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缓解政府建设资金压力。积极研究推进股权投资、委托银行贷款、竞争性分配等资金投入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推动全县经济加快发展。四是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我县“美丽之城”建设取得新成就。支持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全力支持“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城区洒水降尘”、“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资金需求,坚决保障打赢蓝天保卫战。科学使用生态造林专项资金,支持城区绿化攻坚行动、廊沧道绿化、万亩大型生态林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等重点工程,积极打造西南部10万亩森林生态功能圈。支持水环境整治,着力为建立专业巡河护河队伍、重点坑渠护坡硬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3、保障发展民生事业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统筹。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全力支持“幸福之城”建设。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对照2019年脱贫计划,认真落实精准帮扶资金、政策,主动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推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确保按期脱贫全部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推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提升工程实施。三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城市建设和农村发展并重,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在推动城市建设上,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围绕改造提升市容市貌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重点城建工程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公共服务。在促进农村发展上,科学使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一批重点农业产业项目,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统筹使用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有效形成资金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等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农村公共设施和基础功能,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力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资金及时列入年度预算,多渠道筹措专项经费资金,对宣传、追逃、举报奖励、执法办案、专用设备添置等工作进行大力保障。

  4、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科学合理提出全县财政指标预期,做好财政收支预测规划,规范超收管理,依规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年度间预算统筹和衔接力度。完善预算项目库系统,做到全年开放、随时入库、即时审核、滚动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健全绩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制度办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制定财政政策和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提升绩效预算编制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授权制约,减少纸质单据传递,加快支付进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提高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和水平。四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筛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一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指导购买主体依法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5、做实财政基础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对连续2年未用完的资金,列入结余资金管理,分类处理。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清理专户沉淀资金,盘活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单位事业基金结余,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和效果不明显的专项资金,将资金性质相似、投向相同的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作用,加大对县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配合支持力度,协助各部门掌握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建立健全争取资金情况定期通报和考核奖励机制,定期通报争取上级资金情况,调动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国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认真清理甄别并有效处置政府存量债务。积极做好债券发行工作,认真筛选项目,做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规模。密切跟踪中央和省、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修订情况,研究完善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硬化债务预算约束。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对财政资金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增强财经纪律威慑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大美大城”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