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轿车左侧远光灯半路烧坏,巧遇交警罚款200元
2018年10月13日,我由北京办事完毕返回大城县尚客优宾馆,途中经过旺村经济开发区北面路口,交警把我拦下来,索要行驶本,驾驶证,最后以灯光不齐,罚款200元,跟交警已在解释1小时前,还好好的,突然之间,灯丝烧断了远光,交警理都不理我,让我去警察站,随手开了罚单,
我想说,如果我真的触犯了交通法规
任由交警处理,我无异议,可是像这种灯丝烧坏的事儿,在所难免,提醒一下抓紧
换了不就行了吗?至于罚款200元吗?
这样的人民交警,与强盗有什么不同吗?
老百姓,我给人家干活辛苦一天,卖力气
也挣不了200元,就被他们一句话,给鱼肉了,同时听到另一位司机师傅说,
灯光齐全,因为有个灯光不太亮,至罚款100元,而我的大灯真的是1小时在高速上烧断了一根灯丝所致
这样不体恤民情的交警,称职吗?
老百姓,有苦难言,心里有怨言,当面也争不过交警,惹不起!
像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
可悲可叹,命苦的老百姓,只能是挨宰受气的份!
我是普通老百姓,挣钱难,生存难,
心里觉得委屈,受到了不用的待遇
我就是要说!
我们老百姓不是国家法律权利的执行者
但是这样的交警,不体恤民情,
专横跋扈的交警称职吗?
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鱼肉百姓
这是啥?
和谐社会,就是这样的和谐吗?
听说交警有任务,查够多少钱?才算完成任务!
难道像我这种情况,就应该让他们来充当任务吗?
试问一下,当天查我的交警,
如果是你的家人,兄弟姐们,你的长辈
是我的这种情况,受到了这种待遇
你心里是不是觉得很爽?
希望领导看到后,教育一下这些有着特殊目的,心里人性极度扭曲的,执法人员
让他们改变一下思想,看看社会底层老百姓的日子,是怎样过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