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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徐先生 提问时间:

标题:宅基地证怎么改名
父亲已经去世。证上登记的是父亲名字。怎么把《集体土地使用证(住宅)》上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

反 馈

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8/12/12 是否超时:

根据反映人徐先生提供的个人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反映人徐先生父亲死亡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屋作为遗产应顺序继承,经司法局公证后由母亲继承而后赠与名下子女,县行政审批局将根据司法公证后的内容,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为其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赠与)。目前暂停办理宅基地审批业务,待恢复办理后,县审批局将第一时间为群众办理相关的业务。(主办单位: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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