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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服务指南

来源:大城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19 字号:

  一、设立依据

  《廊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廊政【2013】55号

  二、申请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三、申请材料

  1、房产证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所填人员户口本复印件。

  3、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无车、无二套房产、无企业证明。

  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入户调查表、家庭收入证明单、授权书、邻里走访、核算评估表、评议记录、公示表。

  四、办理流程

  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核查→上报县民政局审查→随机抽查→审批→发证

  五、办理时限

  承诺4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