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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交通高峰期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0/18 字号: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高峰期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经认真调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以下道路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现予公告:

  一、津保南线与廊大路交口(北关桥口),周一和周五的早7:30至9:30,下午16:30至18:30对北关街实行南向北单向通行,禁止东、西、北三个路口车辆驶入北关街,以提高各路口车辆的通行效率。

  二、津保南线与新风路交口(新风桥路口),在周一至周五的早高峰7:40至8:40,晚高峰17:20至18:20实行北向南车辆同时放行左转、直行车辆,放行时南向北车辆全部禁止通行;南向北车辆同时放行左转、直行车辆时,北向南车辆全部禁止通行,解决新风桥车辆拥堵问题。

  三、诚信商厦南侧停车场机动车辆由南向北方向驶入停车场排队等候时,部分车辆在排队车辆左侧停车等待进入停车场,形成两排等待车辆,占用两条机动车道,造成车辆拥堵。交警部门已在该路段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违法停车及未依次等候车辆。

  四、新华街与新风路交口(中心岗),早晚高峰期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一律右转,由东向西行驶车辆左转、直行信号灯放行时全时段通行,提高东侧道路车辆通行效率。

  五、在津保南线城区段90km+500m处至90km+900m处南侧(平舒市场段、新天地商场段)、北侧(明珠市场段)安装违法停车电子抓拍设备,清理该路段违法停放车辆,减轻该路段交通拥堵状况。

  六、周一至周五早、晚高峰期禁止所有大型货车驶入县城区道路(含津保南线城区段),减轻高峰期县城区道路车流量压力,对违法驶入大型货车一律实行电子警察抓拍处罚。

  对违反交通管制措施车辆,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