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交通运输局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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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维修业务标准,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