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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张家豪 提问时间:

标题:大学生当兵退役
尊敬的齐县长您好,您是大城县的父母官现在没法只能通过信箱向您说下心里话,我是2015年大学二本毕业响应大城县号召参军入伍,当兵走时候政策是大学生二本当兵退役后给安置,当时23岁为了工作生存选择参军,2017年9月退伍了至今未落实,多方打听没有一个准确消息,有的说肯定给安置,也有说没这个政策了,问民政局说不知道这个政策,武装部也不知道,感觉被欺骗,没有办法了只能来求助县长,麻烦给个准确信息能让家里人不天天操心!恳求县长在百忙之中关注下。

反 馈

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8/09/07 是否超时:

经查,《2017年退役士兵登记表》中无反映人张家豪,拨打其电话一直关机,未取得联系。(一)根据《关于加大优抚安置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征兵工作的意见》(大字[2015]47号)文件规定,“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参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后优先安排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二)根据《退役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按此文件规定,其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安置要求。(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单位:民政局、 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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