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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工商和食药监局
关于 开展全县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
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08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依法履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加强源头综合治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市场监管,省局决定开展全省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现根据省局“冀工商办字[2018]120号”文件精神,就我县开展全县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全县辖区范围内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抽查比例:在我局辖区内的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18年7月27日至8月27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按照《工商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以下事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

  1.企监科: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2.经检大队:直销行为检查。

  3.消保科: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4.市场科: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5.商标科: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6.广告科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按照县局党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县局企监科、经检大队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汇总数据报表;经检大队牵头负责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县局企监科、经检大队、消保科、市场科、商标科、广告科分别负责对涉及本业务条线抽查事项的指导、协调;县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外网“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的维护,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并及时解决在系统操作中遇到的各种系统问题。

  2.县局企监、经检大队牵头,由各分局针对辖区内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内所有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在摸排的基础上,建成此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场主体导入模板),由企监科和信息中心将其导入“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抽查系统”。随后按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按时公示抽查结果的流程,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3.各分局具体负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请于8月1日前向县局企监科上报抽查对象名单(市场主体导入模板),8月23日前向县局企监科上报抽查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经检大队按照省市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负责具体安排部署、定期收集抽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移交当地扫黑办的同时,每周星期四上午10时前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汇总统计上报市局执法科。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属地监管原则,县局在此次新建检查对象名录库(辖区内的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市场主体)中,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名单(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导入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2.县局企监科、各分局通过政务外网上的“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进行抽查对象编组、分派、认领,并通过系统完成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及与被抽查对象的随机匹配。

  3.各分局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方法,实施“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县局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及时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或本级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全部抽查检查结果。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属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

  3.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4.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要移交当地扫黑办并上报县局执法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省、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深入一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积极营造氛围。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做好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体现,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抽查中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依法履职尽责。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工商市场监管排查辖区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重要抓手。市场上有没有涉黑涉恶问题,市场主体很清楚,身受其害,各分局要在依法履行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的同时,充分调动抽查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集、汇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即移交当地扫黑办并上报县局经检大队。

  (四)加强情况反馈。如在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中遇到系统操作、业务监管等问题,请及时向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请示汇报;如遇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请及时向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

  企业监管科:李宗辉5580121

  经检大队:王电甲 5580109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