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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发表人:王培坤 提问时间:2018-06-03 09:50

标题:一个伤残军人的无奈

一个伤残退伍军人的无奈 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王培坤,大城县大尚屯镇北桃子村居民,手机号15632692688,2006年入伍成为96319部队一名普通士兵。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是小时候的理想,忠于国家,报效祖国也在2006年成为了一个使命。于是自从踏入部队的那一天起,听从组织,遵守纪律,也成了我对自己的要求。高强度且枯燥的训练不但没有消灭我的对部队的热情,更激发了我吃苦耐劳、坚强不服输的韧性。正当我攒足自己最大的能量为部队为党贡献时,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2013年3月,我在执行一场重大任务中受伤,十二根肋骨断裂,肺部严重戳伤,严重脑震荡,在医生与时间的赛跑中,我被夺回了一条命。然而,却被定为八级伤残,终生不能干重体力劳动。也因此,告别了培养我的部队,告别了八年的军旅生涯。 转业回到家,很长时间调整不过来自己的心态,一个堂堂男子汉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打工维持生计,生活给了我重重的一拳,沉默是此时唯一的选择。但部队练就了我刚毅成熟的性格,我心存感激,相信命运是公平的,当时与我相恋的女友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给了我极大的勇气让我面对今后的生活。有了她的支持,我渐渐转变,开始重新思考规划我的人生。作为家中长子,我有义务为父母分担,有义务撑起我们的家。 国家政策扶持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家庭的经济状况。于是用退伍费,残疾基金,再就业的钱再跟亲朋好友东拼西凑于2017年在自己的院里用彩钢搭建了一个小车间,院是2000年已垫好,大队给的批条(允许可建设用地)。南面是街道,东邻、西邻、北邻、都已经全部盖好房屋,唯独我夹在中间,然而盖上没一年,政府来人告知属于违建,必须拆除,我们就自己找工人拆,令人痛心的是第二天,政府带着挖掘机来,说我们自己拆得太慢,影响进度。于是一辆大型的挖掘机进入了我们的厂房,将厂房拆的七零八落,拆完还让我们自己收拾干净。因为被挖掘机破坏的面目全非已是危房,再加上金属彩钢的拆除危险性极高,没有人肯冒着危险为我们清理现场,最后只能花高价钱雇人收拾,光拆房就花了两万余元。我家的院子,在2000年的时候大队给批条的时候因家庭条件困难只盖了一处房子住人,剩下的都是小院,前几年自己简单种点蔬菜,不知道为什么卫星给扫描成耕地,自己的院墙怎么就成了耕地。 政府工作人员的态度已经让我们寒心,似乎拆除我家的厂房成了他们大快人心的事。但是我们最为老百姓却敢怒不敢言,无处伸冤。如果说所有的违建全部拆除,我不能提出异议。可是据我了解津保路上,有多少车间都没拆,有多少只是简单的拆掉几块彩钢板?为什么我们这车间就必须拆平,国家的政策也要区别对待吗?难道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关系,没给领导们送礼吗?为什么不能公平对待我们每一个老百姓,为什么同样的人就可以潇洒面对,我没钱没权没势,只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养家糊口,难道一定让我们无路可走吗? 2018年习近平主席提到“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我曾经备受尊崇,而如今却被睥睨。作为一名生在和平年代的士兵,我没有机会上战场,但转业之后,我依然是这种战斗豪情的受益者,无论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起那时候的挥汗如雨,就不再畏惧,再艰苦的训练都被我们熬了过来,还有什么可怕的?可是如今我却害怕了,我怕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的努力换来的是夷为平地,一片狼藉。我怕听到一家人为了生活而唉声叹息,我怕每天晚上安静下来,自己的内心的挣扎与迷离。希望各级领导给我一个公道,给我一个伤残军人一份尊严,给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一条生路。 请您明察。 伤残军人王培坤

反 馈

回复部门:大城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18/07/17 是否超时:

经核实,反映人大尚屯镇北桃子村民王培坤。其2006年参军入伍,在部队因公受伤退伍返乡,被评定为伤残军人,现在北桃子村务农。其父亲王军良于2017年在北桃子村违法建设占耕地面积1.2亩的车间,为2017年土地与矿产检查卫片违法图斑,监测编号为57号。根据大城县人民政府对2017年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拆除的工作要求,大尚屯镇人民政府先期对违法户进行告知,要求其进行自拆。王军良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自拆,大尚屯镇政府于2018年5月18日对其进行助拆后,王军良自行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现正等待省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违法占地拆除是县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对其拆除是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的,不存在任何问题,反映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主办单位:大尚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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