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机井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办传﹝2018﹞27号)要求,2018年5月28日至6月14日,县水务局对全县取水用户进行了取水许可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抽查项目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抽查结果 |
备注 |
1 |
廊坊福尔达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
抽查或专项检查 |
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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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城县欧文斯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
抽查或专项检查 |
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
未发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