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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新能源车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第二次)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9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大城新能源车产业园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规划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 规划概况

  大城新能源车产业园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1.25公顷;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56.36hm2。近期发展服务京津冀的异地配套型汽车配件产业、摩托车配件产业、电动车配件产业以及电动车整车制造产业;远期发展京津冀的异地配套型汽车配件产业、摩托车配件产业、电动车配件产业以及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产业。

  二、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概况

  规划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环境空气除PM10、PM2.5、NO2日均值超标外,其余因子的日均值和小时均值均达标。

  地表水枯水期阜草干渠和阜草支渠三个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中pH、氟化物、砷、铜、锌、硒、汞、石油类、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硫化物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在不同程度上均由不同超标。平水期阜草干渠和阜草支渠各监测断面均有水,除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不超标。平水期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河流两侧的居民有少量生活污水排入。

  各监测水井地下水指标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舒卡列夫分类法进行分类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潜水均属于1-A型,即矿化度(M)不大于1.5g/L的HCO3-—Ca2+型水。

  三、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近期和远期不叠加背景值各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较小,产业园内各主要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产业园现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来源主要为现状企业工艺废气及规划实施后对现状企业实施集中供暖,采暖锅炉燃用天然气,可进一步减少规划所在区域的燃煤量,有利于改善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园区各企业产生的污水须达到或经预处理后达到须达到或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指标后,排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未规定的污染物指标,还应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的A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规划区建成后,将收集区内居民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阜草干渠,有利于改善当地水质现状。因此,在出水水质满足本次环评建议的指标前提下,规划区的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做好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各企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在严格采取防渗和遮雨等措施后,园区企业固体废物的暂存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

  交通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本规划实施后,主干路在距道路中心线45m处的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距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夜间噪声超过1类标准值。次干路距道路中心线45m处的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距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值要求。

  园区社会生活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约为55dB(A),其社会生活噪声是可以接受的。

  (5)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而后转运至大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回收利用。对危险废物,要求产业园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管理规章制度,产污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进行分类收集,再统一处理。开发区的医疗垃圾能得到安全的处置,不会给环境带来危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园区规划符合河北省及廊坊市产业发展方向,选址符合大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周边环境影响和生态影响可控,选址合理。在切实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不良环境影响预防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采纳规划环评所提出的关于园区规划、产业布局调整建议的前提下,园区规划实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规划的环境目标基本可以实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大城县新能源车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可行。

  五、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大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13082059595

  电子邮件:mopeiyuanqu@163.com

  环境单位名称: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娟

  电话:010-84885316

  电子邮件:1060540722@qq.com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以发放调查表、座谈会的方式,征求公众建议,包括对园区规划建设的了解程度、园区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园区规划实施给当地环境的影响、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对园区规划建设态度、对园区总体规划看法等问题。

  七、其他事项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示期间(即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反馈意见。

  大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