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业残疾军人八年安置工作未通知
本人崔双乐,于二00二年从大城县入伍至河北省边防总队。二00七年11月转业至大城县,当时民政局安置办给予答复为:属于安置范围,但本人于08年09年到民政局询问一直未得到答复。二0一七年五月得大广安乡通知:本人是否来大广安乡工作,(本人档案已于2009年七月由大广安乡政府领取,但其间本人一直未得到通知)。在此期间本由于生活压力本人不得不外出打工,身为残疾军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大体力劳动。致使本人生活艰难,至今处于无房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