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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三项举措”严肃大学生村官工作纪律

来源:新大城报   发布时间:2017/09/13 字号:

  受制于择业动机不明确、所学专业不对口、管理体制不顺畅等诸多因素影响,当前大学生村官队伍存在管理困难,部分大学生村官履职尽责不到位,村街党员群众认可度较低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大城县探索“三项举措”,不断强化大学生村官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已有3名大学生村官因违反纪律被解聘,有效维护了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形象。

  签订《遵守纪律承诺书》。组织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集中签订《遵守纪律承诺书》,明确要求每名在岗大学生村官围绕以下三项内容作出承诺:一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会议和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无故脱岗、在外兼职或经营生意,不吃空饷;三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始终保持昂扬的工作热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农村工作中去,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树立大学生村官的良好形象。《遵守纪律承诺书》一式四份,由县委组织部、所在乡镇(区)、服务村街和大学生村官本人共同持有,对违反承诺内容的一经查实直接予以解聘处理。

  建立分层约谈制度。约谈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定期约谈。主要采取上门走访、定点谈话等形式,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服务村街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帮助大学生村官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提升计划,督促整改提升,县委组织部每月约谈人数不少于全县大学生村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季度达到全覆盖。二是警示约谈。建立约谈警示台账,结合每季度约谈和年度及聘期考核等情况,按照不低于大学生村官总人数10%的比例,由县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约谈现实表现较差的大学生村官,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解聘处理。

  建立请假销假制度。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大学生“村官”请销假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请销假程序,制定《大学生村官请假审批表》,对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准假范围、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批准,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镇(区)党(工)委批准,因事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3天以上的经乡镇(区)党(工)委书记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假满后及时销假,对没有及时消假或无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超过规定天数按要求予以解聘。